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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表建议

关于“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”的办理意见
发布时间:2013年6月17日   点击:102919
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,由宋敬超等11名代表提出的“关于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,确保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”,何宏代表提出的“关于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”,经大会主席团决定,两件并案为重点代表建议。经主任会议研究,提出如下办理意见:
经调研,代表反映的消防工作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。一是消防站布点数量不足,影响及时救援。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《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》规定,每个消防站最大保护面积为7公里,消防站布局应按接到报警后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边缘为原则建设。目前,我市城区和乡镇消防站数量建设没有达到标准。有些火灾因为距离远,延误了救援时间,损失惨重,群众意见较大。二是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。消火栓配置数量不足。市区应配置消火栓约900只,现有约440只,其中能用的不足200只。应对高层建筑火灾缺少应有的车辆装备。我市目前已建在建的高层建筑物达到100多幢,而仅有一辆32米的举高消防车。三是居民住宅小区消防管理责任不清,管理不到位。消防通道被占,消防控制室空置,缺乏专职消防人员。四是我市尚未编制消防专项规划,以致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未能与城市建设同步。
火患无情。消防工作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,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消防工作不可松懈麻痹,不能心存侥幸。建议市政府对标找差,拿出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,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实施。
一要明确今年的任务,尽快解决当务之急。首先,应科学布局消防站点,健全城乡消防网络。按照国家标准尽快建设市区特勤消防站和乡镇关键点的消防站。配置消防装备,建立消防队伍,消灭消防盲点,提高快速救援能力。其次,加快市政消火栓的配置和修缮。老城区缺少消火栓的地方,应采取补救措施;新城区和住宅小区新建成的消火栓,尚未验收移交市政的,应督促建设方加快移交,及时接通管网,确保消防水源供应。第三,采取措施,保障经费和人员的落实,确保现有乡镇消防队的有效运行。第四,加强农村消防基础工作。结合农村环境改造和网格化管理工作,拓宽农村道路,增设消防水源,同时拔出专款为行政村配置必要的灭火器材。
二要尽早编制消防事业发展规划,保障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。消防部门要尽快编制消防事业发展规划,消防建设应纳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,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。要明确和落实消防事业中远期发展的目标任务,使之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。
三要进一步加强领导,全面抓好落实。消防工作涉及多个部门,需要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,针对存在的问题,明确部门责任,加强部门之间协调,加强消防工作的各项措施,加大落实力度,全面提高我市消防救援能力。